【名譽損害賠償案件】

案件事實

郭小姐平時即以行得正、做得當為自己的座右銘。然而某日,竟遭人於臉書上PO文指名道姓、辱罵其心思邪惡、貪小便宜等語。郭小姐因此日夜難眠,覺得一身清譽遭到侵害,於是決定提起民、刑事訴訟捍衛清白。郭小姐在提起訴訟前前來本所詢問律師:

  1. 民事訴訟時效是多久?
  2. 可以請求公開道歉嗎?
律師策略
  1. 按照民法規定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須提起訴訟。
  2. 現行法院實務,通常要求侵權人以刊登判決要旨的方式,以達到回復名譽權的結果。。
訴訟結果:

法院採納我方友姓證人的證詞,判決我方勝訴,獲得象徵性損害賠償一元,被告並且在臉書專業刊登道歉啟事一周,郭小姐名譽終於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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