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緩起訴戒癮治療】

案件事實

陳小姐平時閒來無事,喜歡聚集三五好友於Motel內開趴並施用大麻助興,遭警方臨檢後以現行犯逮捕並驗出陽性反應。陳小姐並無訴訟經驗,上網查詢後驚覺可能會被判處強制勒戒,小孩恐無人照顧,造成家庭風波,於是預約諮詢:

  1. 初犯施用毒品會怎麼樣?
  2. 我有小孩需要照顧,要怎麼辦?
律師策略
  1. 初次施用毒品,檢察官可能選擇觀察勒戒後做出不起訴處分或是緩起訴附帶戒癮治療處分,如為觀察勒戒處分,被告須前往勒戒所待上一段時間,如能達到一定要求,結束勒戒後可獲得不起訴處分,戒癮治療則為定期前往醫院報到,如能配合醫院療程,則可以維持緩起訴處分
  2. 辯護人立即提出書狀,向檢察官詳細說明陳小姐需照顧家中幼子,並能配合醫院療程及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並不適合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處分,。
訴訟結果

檢察官採納辯護人意見,給予當事人緩起訴處分。偵查程序中皆由辯護人代為收受地檢署文書,避免家庭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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