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帳戶】

案例事實:

就讀某大學博士班的外籍人士JACK,平常勤勞節儉,孜孜矻矻地靠著獎學金供給自己的生活費用。不過隨著生活費高漲,常常面臨著入不敷出的窘境。因為語言不同、難以求職的緣故,JACK便上網應徵提供帳戶、協助公司接收貨物款項的工作。然而,不熟悉台灣環境的他,已經誤觸法網,不知道匯入名下帳戶的錢,竟然是詐騙集團贓款。不久後,JACK受到警方通知,以刑事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等偵辦,需要前去製作筆錄。著急的JACK前來諮詢通曉英語的謝律師:

  1. 自己可能觸犯了什麼法?
  2. 做筆錄時該怎麼辦?
律師策略
  1. 如果不知道自己的帳戶將會被詐騙集團拿去作為匯入詐騙款項的工具,可以主張不具備幫助故意。
  2. 製作筆錄時,建議需要由律師到場,確保警察製作筆錄時不會使用強暴、脅迫的手段製作,並且由律師確認筆錄內容與陳述內容一致,對於後續訴訟較為有利。
訴訟結果

檢察官參閱律師提出的證據資料後,認定JACK並無詐欺、洗錢的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也避免了被驅逐出境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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